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高于市场价多少算哄抬物价的问题,以下是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限制价格上涨的幅度。
只要是高于正常市场价值就属于哄抬价格。可以予以罚款,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。《价格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《价格法》第十三条规定,经营者销售、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,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注明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。
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涨价多少?
超过正常物价十倍属于或商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30%就算 行为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物价过高的,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,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 行为的举报制度。哄抬物价是属于 的行为,价格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。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
1、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
2、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、季节性商品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,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 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;
3、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;
4、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;
5、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;
6、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、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;
7、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;
8、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。
法律依据:
《价格 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 第八条
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,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、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,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,责令改正,没收 所得,并处 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;
没有 所得的,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
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,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