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实践在认知中的作用的问题。以下是边肖对这个问题的总结。让我们来看看。
首先,实践在理解中的作用
第一,实践是认识的来源。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。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,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、本质和规律,形成正确的认识,并以这种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。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产生的。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。一个人的知识,不外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部分。就知识的本源来说,任何知识都不能离开直接经验。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事事都必须去直接经验,“吾生也有涯,而知也无涯”,一个人的多数知识还是来自于间接经验,是从书本和传授中得来的。然而,“在我为间接经验者,在人则仍为直接经验”。从根本上说,实践是认识的源头活水。要想成就一番事业,不仅要努力学习,而且要潜心实践。第二,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。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,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,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。恩格斯说:“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,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。”实践的需要是推动认识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发展之根本。此外,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,还表现为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,如经验资料、实验仪器和工具等。更为重要的一点是,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,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。人们正是在实践的推动下,不断打破认识上的旧框框,突破头脑中的旧思想,引起认识上的新飞跃,从而不断有所发现、有所前进。
第三,实践是认识的目的。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,不是“猎奇”或“雅兴”,不是为认识而认识,其最终目的是为实践服务,指导实践,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。自然科学的不断创新,目的是推动技术的更大发展,创造更丰富的物质财富,给人类带来更多的福祉。人文社会科学的不断创新,目的是认识社会,认识人类自身,改造社会,建设精神文明,创造精神财富,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。
第四,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。真理不是自封的。“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,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,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。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。”也就是说,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,既不能从认识本身得到证实,也不能从认识对象中得到回答,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验证。
二、如何理解实践对认识的决定性作用
实践是认识的基础,它对认识的决定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:
首先,实践创造了理解的需要。社会实践的需要一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第二,实践为理解提供了可能性。人类实践活动提出的问题,归根到底只能通过实践来解决。实践为深化人们的认识创造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手段。
第三,实践使知识产生和发展。必须充分重视实践经验,加以总结和完善,促进认识的不断发展。
第四,实践是检验知识真理的唯一标准。
人的主客观存在都是物质的,主客观是认识论上的区别,是相对于实践的内外关系的界定。实践论的基础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。
毛泽东的《实践论》强调主客观实践的矛盾发展着认识和再实践的过程。认识上升到理论的指导作用。在当代,强调实践的真理标准包括真理的发现、检验和实现,这是客观看到的。
扩展数据:
实践也是有创造性的。它创造了按照自然规律无法产生或者产生的概率几乎等于零的东西。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本质上是创造。没有创造,就不会有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个人世界。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共同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。
实践是由人发起的,同时也是为了人的活动,它使人与物的关系由物的支配变为人的支配,从而确立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。在实践中,人们根据自己对运动规律的认识来改造事物,把事物塑造成适合人们占有和使用的形式,充分显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。
同时,人在实践中自觉地将自己与自然区分开来,意识到自我的存在,具有作为主体的意识。实践的发展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,也是人的主体性意识不断完善和提升的过程。
三。简述实践在认知中的决定性作用
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:1、实践是认识的来源,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,不否认可以从他人和书本获得知识。
2、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: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;实践给解决新课题提供经验资料,提供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;推动人们的思维能力的发展。
3、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:实践证明了的认识不可推翻,实践能够检验一切认识。
4、实践是认识的目的:认识从实践中来,最终还是应该回到实践中去。
四。实践在认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?
1.功能:
在实践和认识之间,实践是认识的基础,实践在认识活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。
2.状态:
实践是知识的源泉;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,表现为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,如经验材料、实验仪器和工具等。
正是在实践的推动下,人们不断打破旧的认识框架,突破头脑中的旧观念,引起认识的新飞跃,从而有所发现,有所进步。
扩展数据:
社会关系代表了人与人之间基于实践及其活动的“共同活动”。社会关系是人类实践的活动,实践本身也是社会关系,是根本的社会关系。
人类的实践必然有某种形式,所以社会关系只是人类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形式和组成。这种社会关系的形式不仅植根于实践活动,而且有其内在的构成和属性。
只是我们在研究人类实践活动时,从内容和形式的不同角度去研究,但并不意味着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的形式似乎首先是外在的、实践的。各种社会关系形式的本质只能存在于实践活动中,其本质是指人类实践活动本身。
这就是边肖关于概述实践在认知中的作用及相关问题的答案。希望这个概述实践在认知中的作用的问题[/S2/]对你有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