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不安全行为(不安全行为案例)的问题。以下是边肖对这一问题的总结。让我们来看看。
1。有哪些常见的不安全行为
1、操作错误、忽视安全、忽视警告:未经许可开动、关停、移动机器,开、关机器时未给信号,开关未锁紧,造成意外转动、通电或漏电等,忘记关闭设备,忽视警告标记、警告信号,操作错误,奔跑作业,机器超速运转,手伸进冲压模,工件坚固不牢,用压缩空气吹铁屑。2、造成安全装置失效:安全装置被拆除、堵塞,作用失效,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。
3、使用不安全设备: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,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。
4、手代替工具操作:用手代替手动工具,用手清除切屑,不用夹具固定、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,物品存放不当。
5、冒险进入危险场所:冒险进入涵洞,接近漏料处,危化品房,基建工地
6、攀、坐不安全位置:在起吊物下作业、停留,机器运转时加油、修理、调整、焊接、清扫等,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。
7、未穿戴劳保用品: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场所忽视其作用。
8、不安全装束: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,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带手套,女员工的长发不盘起来操作辊压机。
二、什么是人的不安全行为
人的不安全行为一般有五种表现形式:(1)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,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;
(2)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;
(3)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;
(4)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;
(5)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。
三、什么是不安全行为?
不安全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背道而驰的异常行为。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,违反劳动纪律、操作规程和方法等危险做法,也属于“三违”的一部分。
不安全行为的分类:
1.误操作,忽视安全和警示;
2.安全装置失效;
3.使用不安全的设备;
4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;
5、物件(指成品、半成品、材料、工具等。)存放不当;
6.冒险进入危险的地方;
7.在不安全的位置攀爬(如平台护栏等。);
8.在起重臂下工作和停留;
9.机器运转时的加油、修理、检查、调整、焊接和清洁;
10.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;
11.未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和用具;
12.不安全的服装;
13.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处理不当。
扩展数据:
案例:北京470万居民今年将签订天然气合同,规范不安全行为。
北京470万居民今年将签署天然气合同,预计将规定燃气供应商和用户的责任以及用户的付款。用契约规范居民的不安全行为。
年内,北京市有望推广居民天然气供应合同,全市470万户居民用户将与供气企业签约。
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透露,预计今年将出台居民天然气供应合同,全市470万居民用户将与燃气集团等供气企业签约。合同中有望约定供气企业责任、用户责任、燃气计量、用户付费等内容。居民家中发生燃气事故,将依据合同追究居民用户和供气单位的责任。
燃气集团每18个月检查这470万居民。在检查中,经常会发现新装修的房间为了美观,用天然气管道包裹,会造成天然气管道处于密封的环境中。如果轻微泄漏的气体不能排出,可能会逐渐引起爆燃。另外,装修时很容易擅自改变天然气管道走向。
使用过期的直列式热水器是另一种存在极大隐患的情况。目前燃气集团发现上述问题后,只能向居民发出整改通知,无法强制执行。《居民天然气供应合同》将明确居民需要履行的安全责任,利用合同制止居民做出容易造成燃气危害的不安全行为,保护自己和邻居的安全。
参考:百度百科-不安全行为
参考:人民网-北京470万居民今年将签天然气合同规范不安全行为。
四。十种常见的不安全行为
法律分析:1)因操作失误忽视安全警示;
2)安全装置失效;
3)使用不安全的设备;
4)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;
5)物品存放不当;
(六)冒险进入危险场所;
7)在不安全的位置攀爬;
8)在被吊物下工作和停留;
9)在操作过程中操作机器;
10)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;
11)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当;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组织或者参与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;
(二)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;
(三)组织危险源辨识和评价,督促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;
(四)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;
(五)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,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,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;
(六)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;
(七)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落实。
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,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。
以上是边肖对不安全行为(不安全行为案例)及相关问题的回答。希望不安全行为问题(不安全行为案例)对你有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