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关于质量守恒定律的讲稿的问题(质量守恒定律的讲稿获奖了)。以下是这个问题的总结。让我们来看看。
质量守恒定律的教育意义
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最普遍、最重要的基本定律之一。从物理化学到地球生物学,再到宇宙物体。小到原子核,只要有能量转化,就要遵守能量守恒定律。
这个规律在日常生活、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。
煤、石油等燃料的利用,水电、风能、核能等各种能源的利用,都是通过能量转换来实现的。能量守恒定律是人们认识和利用自然的有力武器。
质量不守恒定律
有两种理解:
1)这里的质量只是指静止质量,所以在核反应和超高速状态下,质量会发生变化(相对论效应和光子发射,光子没有静止质量),质量不守恒。
2)这里的质量也包括动态质量,所以质量守恒在任何时候都是绝对成立的(质量守恒和能量守恒是独立的)。因此,质量守恒定律是否不适用于一般物理变化尚不清楚。
在化学反应中,反应前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总质量。这个定律叫做质量守恒定律。
质量守恒定律和质量数守恒定律
质子和中子在核反应中并没有消失,只是原子核之间的转化,比如质子-中子复合或者质子-中子转化。
质量数是指质子数和中子数之和,所以质量数是守恒的。质子和中子结合成原子核时释放能量,原子核分解成原子核时吸收能量。根据e = MC ^ 2,当能量变化时,质量也会相应变化。所以表面上,核反应中的质量是不守恒的。但是根据相对论,反应后的粒子速度比较大,所以算上它们的动态质量,质量还是守恒的。
质量守恒定律的特点
1.化学变化中的“必须不变”:原子的种类、原子的数量、原子的质量、元素的种类、元素的质量和反应前后物质的总质量必须保持不变。
2.化学变化中的“一些变化”:分子和物质的类型必须发生变化。
3.化学变化中的“可能变化”:分子数量可能发生变化,元素的化合价也可能发生变化。
质量守恒定律是谁提出的?
质量守恒定律是俄罗斯科学家罗蒙诺索夫在1756年发现的。化学反应前后,参与反应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总质量,这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规律之一。
质量守恒定律简史
早在17世纪,英国科学家波义耳就研究了物质在化学反应前后的质量关系。他在一个敞开的容器中燃烧一种金属,发现反应后质量增加。所以他认为化学反应中产物的质量可能大于反应物的质量。
1756年,俄国化学家罗蒙诺索夫也做了锻造金属的实验。不同的是,他把锡放在密闭的容器里烧,冷却后称重,不用打开玻璃瓶。结果表明,虽然玻璃瓶中的锡在燃烧后已成为“灰烬”,但燃烧后玻璃瓶及其内容物的总质量保持不变。经过反复实验,不管烧铁、锡还是铜,结果都一样。
所以他认为物质的质量在化学变化中是守恒的。他提出了质量守恒假设,但是,
由于缺乏大量的实验,一直没有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。
21年后,法国化学家拉瓦锡花了几年时间加热、分解、烹饪和混合。
利用天平精确的定量实验和大量的实验事实,他能得到的物质几乎都是假的。
建立新的论点。从实验中得出了同样的结论。质量守恒定律终于成了化学界的一个大圈。
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。这条重要的法律直到1777年才为世人所知。
20世纪初,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和质能关系公式(E-mc ')来解释物质。
它可以转化为辐射能,辐射能又可以转化为物质。这一结论对化学中的质量守恒定律具有重要意义
硝酸甘油的应用效果如何?实验结果表明,1000 g硝化甘油爆炸后释放的能量为8.0×。
10 J根据质能关系公式,这些能量的质量为8.9×10 g,与原来的1000 g不同。
相比之下,这种差异太小,无法用传统的实验技术来测量。从实用的角度来看,可以说在化学反应中
质量守恒定律是完全正确的。
质量守恒定律是谁提出的?
罗蒙诺索夫。
质量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,由俄罗斯科学家罗蒙诺索夫于1756年发现。
质量守恒定律——参与化学反应的物质的总质量等于反应后生成的物质的总质量。
从这个定律,我们可以知道玻意耳没有考虑的氧的质量。
【重点解读】
(1)质量守恒定律适用于所有化学反应。应用该定律时,要特别注意“参与化学反应”、“反应后生成”、“总质量”等关键词,不能遗漏任何反应物或生成物,尤其是气体。
(2)质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:解释化学变化。
(3)验证质量守恒定律时,所有有或无气体的反应都必须在密闭容器中进行。